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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陣子不斷有各家翻譯社將我的行程排得滿滿滿,連周末假日也不放過,結果造成我根本沒有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。


今年想至少完成一部的小說、想學做手工皂、毛線娃娃、襪子娃娃、學塔羅牌等計畫,被來勢洶洶的工作大浪推得遠遠遠,直到最近稍微推掉幾項工作後,才稍微有自己的時間寫寫部落格,繼續我未完成的小說創作。


最近讀了史蒂芬金的「史蒂芬金談寫作」,雖然還沒有完全讀完(我是個三心二意的人,有時會中途突然跑去讀別的書),但常常在書中看到不少對我的創作夢想有益的啟發和鼓舞。


史蒂芬金認為,不論是長篇或短篇小說,一定要在三個月內完成,一旦超過這個時間,原本構思的故事、人物就會開始走味、變調。這我完全同意。還記得高中時也曾和好友一同進行言情小說的創作,當時其實已經大概想好整個故事的梗概,不料後來為了準備大學聯考,也只能把寫了兩章,約莫一萬多字的小說暫時擱置一旁。當時自認為那個故事很有趣,看過的人也都給予不錯的評價,但時間一過,想再將它完成,卻怎麼樣也寫不下去了。


史蒂芬金也說,他一天至少要寫到兩千字才會停筆。即使一時沒有靈感,枯坐在書桌前一整天,他還是堅持一定要寫到兩千字才能休息。不過他也認為,對他而言,不工作的時間其實才是工作。


這兩天,我也開始了每天至少要寫兩千字的創作計畫。我開始不想那麼多,就先寫了再說。我發現創作小說比我原本以為的要容易得多,也更有趣得多。


以前的我,總是顧慮得太多,深怕一個小細節沒寫好或沒考慮到,可能會成為將來被挑剔的點。但其實文學並不是那麼嚴肅或需要過度理性的東西。


為了要寫到兩千字,我開始隨興所至,想到什麼情節就寫,我想,對於自己的第一部小說其實可以不必那麼嚴苛,更何況,寫完後總是還有修改的機會,多練習,多動筆,劇情和文筆都會有進步的空間。


抱持著這樣的心態,這兩天總是很快就到達兩千字的目標,而且創作的過程讓我覺得很過癮,連我自己也很期待接下來的劇情發展。這樣下去,應該很快就能寫完一部幾萬字的小說吧?


以前的我,總是想得多,寫得少,腦中構思了好幾篇的故事,但只要有一個環節讓我覺得不合理,或是擔心太老梗、太無趣,我就會放棄那個故事。


觀察型和鬼才型的人格在拉扯,讓我的創作概念總是難以成形...


現在覺得,其實寫就對了,不管是史蒂芬金,還是鬼太郎的作者水木荗,沒有人是不經過一段時間的累積就能一步而成大師的...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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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法蘭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