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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網址(蘋果日報)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finance/20120913/34505052/



證所稅明年上路 定存類股 年底逢高先賣


短進短出宜選「設算課稅」


證所稅明年上路,對短進短出的散戶來說,建議年底先選「設算所得」較適合。唐紹航攝

【王立德╱台北報導】證所稅即將於明年上路,頭2年採「設算課稅」、「核實課稅」雙軌制,安侯建業KPMG台灣所稅務投資部營運長張芷指出,對於習慣短進短出的散戶來說,選擇「設算課稅」較佳,也就是8500點以上才要課稅,「因在台股上8500點前,就可先行離場避稅。」




張芷預估,對多數散戶來說,明後2年應該都會選擇「設算課稅」,也就是台股上8500點後,依照指數級距,「就源扣繳」賣出金額千分之0.2~0.6不等的證所稅,類似現有證交稅加稅的觀念。 




計算成本墊高較有利


根據證所稅規定,明後2年選擇「設算所得」的台股投資人,在台股指數8500~9499.99點時賣出持股,需要多扣繳0.02%證所稅;台股9500~10499.99點賣出,多扣繳0.04%證所稅;若超過10500點賣出,多扣繳0.06%證所稅。
對於喜歡買中華電、中鋼等「定存類股」,且資金雄厚的個人戶來說,若2015年前都沒有賣股計劃,元大銀行資深副總吳鴻麟建議,可在年底前逢高賣一次再買回。
這樣的好處是,因2015年起,證所稅將全盤採核實課稅制,財政部目前又不傾向以年底收盤價做為成本認定,逢高賣股後再買回,可把自己持股的計算成本墊高,未來課徵證所稅時,計算成本比較有利。
不過會計師也提醒,2015年起,證所稅的方向轉瞄準「大戶」,也就是1年賣股金額達10億元以上的個人投資戶,才會課15%的證所稅,若是喜歡長期持有股票的一般散戶,除非賣的是首次上市櫃的股票,不然都可放心賣股。 


持滿1年所得減半課稅


對未上市公司的大股東來說,未來首次上市櫃要採行核實課稅,張芷建議,2015年前先上興櫃再說,因2015年後,個人每年可享有興櫃股票出售100張以內免稅的優惠。
若是非台灣境內居住的個人,如尚未取得台灣身分的洋女婿、外籍配偶,明年起證所稅只能選「核實課稅」,銀行業者也建議,在年底前先將持股逢高賣出再買回,用以墊高課稅的計算成本。 


同年度同1人盈虧互抵


財政部官員則提醒,證所稅有「鼓勵長期持有」條款,持股滿1年以上,股票交易利得可減半課稅,但盈虧互抵部分,必須要同年度同1人互抵,不得將年度虧損延後來抵減,股市投資人要多加留意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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