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前陣子不斷有各家翻譯社將我的行程排得滿滿滿,連周末假日也不放過,結果造成我根本沒有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。
今年想至少完成一部的小說、想學做手工皂、毛線娃娃、襪子娃娃、學塔羅牌等計畫,被來勢洶洶的工作大浪推得遠遠遠,直到最近稍微推掉幾項工作後,才稍微有自己的時間寫寫部落格,繼續我未完成的小說創作。
最近讀了史蒂芬金的「史蒂芬金談寫作」,雖然還沒有完全讀完(我是個三心二意的人,有時會中途突然跑去讀別的書),但常常在書中看到不少對我的創作夢想有益的啟發和鼓舞。
史蒂芬金認為,不論是長篇或短篇小說,一定要在三個月內完成,一旦超過這個時間,原本構思的故事、人物就會開始走味、變調。這我完全同意。還記得高中時也曾和好友一同進行言情小說的創作,當時其實已經大概想好整個故事的梗概,不料後來為了準備大學聯考,也只能把寫了兩章,約莫一萬多字的小說暫時擱置一旁。當時自認為那個故事很有趣,看過的人也都給予不錯的評價,但時間一過,想再將它完成,卻怎麼樣也寫不下去了。
史蒂芬金也說,他一天至少要寫到兩千字才會停筆。即使一時沒有靈感,枯坐在書桌前一整天,他還是堅持一定要寫到兩千字才能休息。不過他也認為,對他而言,不工作的時間其實才是工作。